美国公司的股票,对不是美国人的持有者来说算美国境内资产。持有者去世时,这类资产连同生前的调整后应税赠与,按去世时的价值合计不超过 60,000 美元,执行人一般可以过户,不用报也不用交联邦遗产税;超过了,就要向美国国税局(IRS)交一份 Form 706-NA。

这里的「非美国人」要同时满足两点:不是美国公民,去世时的住所(domicile)也不在美国。在一个地方住下、眼下没有明确的搬走打算,哪怕只住了很短一段时间,住所就在那里;所得税上被当作美国居民的人,遗产税上仍可能是非居民。拿不准自己属于哪一边,先找税务师看清楚,下文的门槛和表格只对非居民适用。

美国公司的股票不管凭证放在哪都算美国境内资产

归类看的是发行公司按哪国法律设立。按美国法律设立的公司的股票(Stock of corporations organized in or under U.S. law)属于美国境内资产,持有人把凭证放在美国以外,或者登记在代名人(nominee)名下,都不改变这一点;其他公司的股票算美国境外资产。

拿这条去对照境外券商的账户:在香港或新加坡的券商买入的美国公司股票,归类规则里没有券商所在地这一项,股票登记在代名人名下也不改变归类,可以推定它同样要算进这 6 万美元。买美股有哪些渠道,另见内地人现在怎么买美股?5·22 新规后的几条路。

资产归类补充
按美国法律设立的公司的股票美国境内凭证在境外、登记在代名人名下也一样
在美国以外设立的公司的股票美国境外凭证放在哪里都不影响
位于美国的房地产、有形个人财产美国境内按实物所在地判断;部分借展的艺术品除外
美国银行存款美国境外前提是和在美国经营的生意无关;美国银行海外分行的存款也算境外
美国个人、美国公司、美国政府或州政府的债务美国境内(有例外)能产生组合利息(portfolio interest)的证券、部分短期原始发行折价债务算境外
死者本人的人寿保险赔付美国境外不论保险公司在哪

代币化美股这类不是直接持有美国公司股票的形式,IRS 面向非居民的遗产税说明里找不到对应条文,别拿这张表直接去套。代币化股票背后是什么结构,见代币化股票什么意思?买到的是股票还是凭证。

6 万美元申报线按去世当天的市价来比

比的是公允市价:买卖双方都自愿、谁也不受逼迫、都了解相关事实时成交的价格,强制出售的价格不算。每项资产按去世那一刻的价值计,当年的买入价不进这个比较。股票具体取哪个价,照 Form 706 说明书 Schedule B(股票与债券)的估值规则。

资产之外还要加两项:死者 1976 年 12 月 31 日以后做过的调整后应税赠与,以及 1976 年 9 月 9 日到 12 月 31 日之间赠与时用掉的赠与税特定免除额。

假设一位非居民去世当天名下有下面这些资产,生前没有做过应税赠与,股价都是假设的:

资产去世当天的价值计入申报线吗
美国公司甲的股票 300 股,每股 150 美元300 × 150 = 45,000 美元计入
美国公司乙的股票 100 股,每股 200 美元100 × 200 = 20,000 美元计入
一家在美国以外设立的公司的股票10,000 美元不计入
美国银行存款,和美国生意无关30,000 美元不计入

美国境内资产合计 = 45,000 + 20,000 = 65,000 美元,超过 60,000,执行人要交 706-NA。乙公司如果当天按估值规则算出每股 140 美元,乙那一项是 100 × 140 = 14,000 美元,合计 45,000 + 14,000 = 59,000 美元,没有超过这条线。

美国国税局英文页 Some nonresidents with U.S. assets must file estate tax returns 的正文,其中一段说明非美国公民的非居民去世时美国境内资产公允市价超过 60,000 美元,遗产执行人须申报 Form 706-NA
替非美国公民的非居民申报美国遗产税的是遗产执行人,2026 年 10 月时用的表格是 Form 706-NA,即美国遗产(及隔代转移)税申报表。

超过申报线以后执行人怎么交 706-NA

执行人指遗产的个人代表、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美国境内没有获指定并在履职的执行人时,实际或推定占有死者财产的每一个人都被当作执行人,都要申报;要报的人不止一个,最好合交一份完整的申报表。执行人要有文件证明身份,可以是经认证的遗嘱副本或法院指定文件,自我声明不算。

税额先用统一税率表(Form 706 说明书里的 Table A,版本跟死亡日期对应)算出暂定税额,再减统一抵免。非居民的统一抵免最高 13,000 美元,美国属地公民和适用遗产税协定的另有算法;死者生前在赠与税上用过的统一抵免,按金额一比一扣减。申报期限是死亡后 9 个月内。

  1. 备好跟死亡日期对应版本的 Form 706 和说明书,股票债券的估值、要附的 Form 706 附表都在那里查;706-NA 按 Part I、III、V、IV、II 的顺序填。
  2. Part I 第 2 行填死者的社会安全号(SSN)。没有 SSN、但以前用个人报税识别号(ITIN)报过美国税的,填 ITIN;两样都没有,IRS 会给死者分配一个 IRSN,已经分配过就填它,什么号都没有就空着。
  3. Part V 只列位于美国的资产。每只股票写公司名称、股数、普通股还是优先股、9 位 CUSIP 码、报价和主要上市交易所。手里没有纸质凭证的,CUSIP 码去券商或托管机构的结单上找,或者问公司的过户代理。
  4. 想扣丧葬费、遗产管理费、对遗产的债权、未付的抵押贷款,Part IV 第 1 至 5 行都要填齐。第 2 行填美国以外的全部遗产,附经认证的外国遗产税申报副本,在外国没申报过就附遗产清单和债务清单的认证副本;缺了,扣除不给。
  5. 随表附上:有遗嘱的附经认证的遗嘱副本(拿不到认证副本就附复印件并说明原因)、死亡证明副本、死者交过的美国赠与税申报表。非英文文件一律附英文译本。
  6. 邮寄到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Center, Kansas City, MO 64999;用指定的私人快递(PDS)时,改寄 Internal Revenue Submission Processing Center, 333 W. Pershing, Kansas City, MO 64108。
  7. 税款也在死亡后 9 个月内付清。可以走 EFTPS 或当日电汇;寄支票的,抬头写 United States Treasury,并注明死者的 SSN(或 ITIN)和「Form 706-NA」。

期限内备不齐材料,用 Form 4768 申请自动延期 6 个月申报,在它的 Part II 勾「Form 706-NA」。已经延过 6 个月、执行人人在美国境外的,可以再交一份 Form 4768 并附书面说明,申请再延。延的只是申报,税款仍按原到期日交,晚交的部分加收利息。

逾期申报、逾期缴税都会被罚,有合理原因的除外;合理原因的解释等收到罚款通知后再寄,随申报表一起附上的不会被考虑。申报价值只有实际价值的 65% 或更低,属于估值低估,由此少缴的税加罚 20%;少缴额不超过 5,000 美元的不罚。

哪些国家和美国签了遗产税协定?

706-NA 说明书列出的遗产税协定国家是:澳大利亚、奥地利、加拿大、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日本、荷兰、南非、瑞士、英国。其中加拿大走的是美加所得税协定第 XXIX B 条。中国大陆和香港都不在名单上。

这些协定往往把「算作美国境内资产」的范围收窄,给非居民更有利的待遇,协定文本可以在美国财政部的协定资源中心查到。涉及名单上国家的,执行人要翻对应条款;按协定主张免税或按比例抵免时,随表附 Form 8833,声明是依协定申报,再附一份在协定国递交的遗产税申报副本,对方国家不用申报的,写说明解释原因。

申请过户证明(transfer certificate)要传真哪些材料

过户证明是 IRS 确认遗产应缴的税(如果有)已经缴清或作了安排之后出具的文件。由在美国境内获指定、具备资格并在履职的执行人或管理人经手的财产,不需要它。动手之前先问清楚美国券商放行股票时要的是哪份文件。

交过 706-NA 的按 Part A 办,不需要交的按 Part B 办。传真号两边相同:人在美国境内传 855-201-8011,在美国境外传 304-707-9970。

情形传真的材料
Part A:交过 706-NA已交 706-NA 的副本(表格本身两页),加上列报 Schedule A 财产用的全部附页
Part B:不需要交 706-NA遗嘱及所有附录的副本;在美国以外递交的遗产税或继承税申报表及更正说明各一份;死亡证明一份;一份经公证的宣誓书。非英文的都附英文译本

宣誓书要在公证人或当地同等官员面前作出,可以写成信件形式,由执行人、管理人或其他遗产代表签名,内容包括:

哪一项拿不到,附一份说明解释原因。Part B 的处理时间是 12 到 18 个月,从全部所需文件收齐那天起算。走 Part B 的不要再交 706-NA,多交反而拖慢过户证明。材料显示根本没有申报义务时,会收到一封回信,说明过户证明不需要、也不会出具。

家人接手美股以后的婚姻扣除、卖出成本和欠税追缴

股票留给配偶能少交遗产税吗?

配偶是美国公民,或者股票转进合格境内信托(QDOT)并在 Form 706 的 Schedule M 上做了选择,才能用婚姻扣除;协定另有规定的按协定。配偶不是美国公民又没用 QDOT,这项扣除用不上。非居民的执行人也不能把死者没用完的免税额转给配偶。

继承来的美股卖出时成本怎么算?

成本按死者去世那天的公允市价定,依据是美国国内收入法典第 1014 条,所以去世后不久卖出,通常没有多少增值。卖出一般按出售资本资产处理,可能产生资本利得或亏损。生前受赠的股票另有成本规则,不能照搬。

没交清的遗产税会找分到股票的家人要吗?

受让人责任条款允许 IRS 向分到死者财产的任何人追缴没交的遗产税,分到美股的配偶和子女都在范围内。执行人把股票分出去之前,先把 706-NA 该交的税交清,再动手分配。